帶您一起了解學前教育學
(一)什么是學前教育學學前教育學是以學前教育現象和學前教育問題為對象的一個研究領域,目的在于揭示學前教育的規律,闡述學前教育的原則、方法。(二)學前教育學的兩層含義一是作為教育學科分支之一的學前教育學。作為分支的一個學科,學前教育學是復數形式而非單數的,它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學前教育原理、學前兒童發展、學前教育課程和教學論、學前教育史、學前比較教育、學前教育管理等分支領域;二是作為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基礎課程的學前教育學。作為一門課程,“學前教育學”有時也可稱“幼兒教育學”、“學前教育概論”等,它是隨著幼兒教師教育的興起而出現的。(三)學前教育學的產生和發展1861年,蘭格將福祿培爾生前發表的15篇有關幼兒園教育的論文匯集出版,取名《幼兒園教育學》(Pedagogics of the Kindergarten),這是世界上第一本以幼兒園教育學命名的著作,標志學前教育學的獨立。
(一)學前教育學的任務1.研究學前教育現象2.研究學前教育問題(二)研究和學習學前教育學的意義1.有助于讀者了解、認識學前教育2.指導學前教育實踐
(一)觀察法:觀察法是研究者借助感官或輔助儀器對研究對象進行有目的、有計劃的考察、記錄以獲取相關事實資料的研究方法。(二)文獻法:文獻法通過搜集、查閱、整理已有的相關文獻以獲得研究對象資料。(三)調查法:調查法以訪談、問卷、測驗等間接手段獲取某一學前教育現象和問題的現狀、成因、發展等方面資料,從而對研究對象的特征做出概括(四)實驗法:實驗法是根據研究假設,運用一定的人為手段,主動干預或控制對象的發生、發展過程,借助觀察、測量等手段探索、驗證教育現象因果關系的研究方法。
(一)學前教育的含義學前教育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學前教育是對3歲到6歲或7歲的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廣義學前教育是指對出生到6歲或7歲的兒童所實施的保育和教育。本文主要指廣義。(二)學前教育的構成要素1.學前教育者:學前教育實踐中直接或間接承擔設計、組織、實施保育和教育活動責任的人2.學前受教育者:學前教育活動中參與保育、教育活動并直接承受其影響的學齡前兒童3.學前教育措施:聯結學前教育者和學前受教育者的一切中介,包括學前教育的內容和手段
當代社會學前教育形式多樣,如幼兒園、托兒所、日托中心、保育學校、保育所、學前班、兒童游戲場、兒童活動中心、早教中心等,其中,幼兒園、托兒所、學前班是我國學前教育的最主要的形式。
(一)學前教育肩負著對學前兒童的保育和教育,促使他們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全面發展的任務。(二)學前教育作為教育事業的發端,承擔著為兒童后續學習做好準備的任務。(三)學前教育承擔著提高家庭生活質量與保障家庭幸福的任務。